
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為我國健康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尤其對健康保障、生育、老齡化和中醫藥事業的發展都提出了明確方向,現分別解讀如下。
·?醫療保障
二十大報告指出,“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
這其中也包括要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2020年3月5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我國的醫療保障體系分為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三級,基本醫療保險是主體層,商業健保是補充,大病救助為托底層,2021年三項保險支出分別為24043.1億元、4085億元和619.9億元,分別占保險總支出的83.6%、14.2%和2.2%。
所謂商業健康保險,即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為保險標的,保證被保險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傷害時的直接費用或間接損失獲得補償的保險,包括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保障險和長期看護險。
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賠付由2012年的298億元增加到了2021年的4085億元,9年增長了12.7倍,商業健康保險賠付占同期基本醫療保險支出的比例,由2012年的3.7%提高到了2021年的17%,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給患者提供的保障也越來越大。
· 生育支持
二十大報告指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
由于觀念變化、養育成本提高等原因,近年新出生人口數量大幅下降,已由2016年的1786萬人減少到了2021年的1092萬人,下降了39%。
具體到醫藥行業,就是要研發生產更多適合兒童使用的藥品,以保障兒童健康成長。
隨著新藥審評審批、醫保提速、基藥擴容等對兒童藥發展的支持和鼓勵,近年來,我國兒童藥市場規模逐年提高,已由2007年的251.1億元提高到了2020年的948億元,13年增長了近3倍。
我國一直鼓勵兒童用藥的研發,尤其2015年藥政改革后,不僅出臺了鼓勵兒童藥開發的目錄,還對符合條件的兒童藥研發給予優先審評等支持。
近年來,我國兒童藥的臨床試驗數量也在不斷增長,已由2015年的16個增加到了2020年10月下旬的102個,除兒童常見病用藥外,兒童罕見病用藥的開發也在逐年增多,兒童罕見病用藥的臨床試驗數量也由2015年的6個增加到了2019年的13個。
· 應對老齡化
二十大報告指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
近年來,我國人口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老齡化程度不斷提高,65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由2012年的9.4%提高到了2021年的14.2%,9年增加了4.8個百分點。2021年全國65歲及以上年齡的人口已超過2億人(2.0056億人),比上年又增加了992萬人。
應對老齡化已上升到國家戰略。
老年人較青壯年更易患病,我國醫院康復科(不包括康復醫院)門急診人次由2010年的2119萬人次增加到了2019年的5268萬人,9年增加了1.5倍,2020年因新冠疫情暴發而略有下降,為4837萬人。
為滿足老年患者康復需要,我國醫院康復科病床數量也在快速增加,由2010年的4.9926萬張增加到了2020年的24.6907萬張,10年增加了3倍。
· 中醫藥傳承創新
二十大報告提出,“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2012年以來,我國中醫藥事業受到了空前重視,迅速發展。
201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強調,發展中醫藥事業要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保持和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藥理論和實踐的發展。
中醫藥傳承隊伍的不斷壯大為中醫藥傳承提供了人才基礎。我國已有90位國醫大師,201位全國名老中醫,10位岐黃工程首席科學家,我國培養了140位岐黃學者、149位青年岐黃學者,全國有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1432個。
中醫藥的創新正在擺脫西醫藥的束縛,建立適合中醫藥特點的、獨特的評審體系。2020年12月25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促進中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建立中醫藥理論、人用經驗和臨床試驗“三結合”的中藥注冊審評證據體系。
近年來,中藥企業從事中藥研發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創新中藥的注冊申請不斷增多。中藥創新藥的臨床申請(IND)由2017年的31個增加到了2021年的44個,今年上半年已達21個;中藥創新藥上市申請(NDA)由2017年的空白,2018年的8個增加到了2021年的19個。
二十大報告為我國醫藥健康事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醫藥企業也應從中發現商機,迅速把企業戰略調整到二十大指引的方向上來,為我國醫藥健康事業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為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力量。